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陳宣成 艾思桓)“你不經過我同意砍了我的樹,就得賠我錢!”“你的樹侵線了,按規定就該砍!”近日,懷化鐵路公安處溆浦站派出所接到一起因“一顆枇杷樹”鬧得不可開交的警情。
“老鄉、工長,你們莫急,緩口氣先,慢慢說。”該所民警騰建湘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用一口鄉音沖淡了劍拔弩張的氣氛。
經了解,事情起因系金明村村民向女士栽種的枇杷樹侵線,鐵路部門認定其可能對鐵路運行安全構成威脅,依照《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禁止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在三月初予以砍伐。然而,鐵路部門砍伐后卻未及時通知該樹種植戶向女士,向女士直至三月中旬才發現辛苦種下的樹“沒了”。向女士尋至鐵路部門,但因雙方缺乏有效溝通導致協商賠償問題一直未得到妥善解決,雙方就賠償等事宜僵持不下。
“就算是我種的位置超出了,也可以通知我移栽走。招呼都不打一聲就直接砍掉,也太霸道了!”向女士表示這些枇杷樹是自家辛苦栽種的,承載了其不少心血,對鐵路部門未經充分溝通就將樹木砍伐的行為,她難以接受。
民警首先向其耐心解釋了相關規定及鐵路部門的職責所在,表明鐵路安全生產運輸事業容不得半點馬虎,并與其來到砍伐現場告知她樹木侵線可能造成的嚴重危害。隨后,民警向鐵路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建議,在處理相關事件時應注重溝通,不僅要“依規”,更要“講理”和“說情”。
一番“換位思考”的分析和勸說后,雙方原本“針尖對麥芒”的態度逐漸緩和,也各自做出了一定的讓步。在民警反復交涉和斡旋下,雙方最終同意達成調解,估算出該枇杷樹市場價格后,由鐵路部門給予向女士相應價格的補償。這起因樹木“越界”而引發的持續三周的糾紛也得以畫上圓滿句號。
“既要考慮村民財產損失的心情,也要支持鐵路部門維護鐵路安全的作法,如何在‘勢同水火’的兩方之間取一個平衡、找一個折中點,還挺不簡單的。”跟隨滕建湘一同出警的新民警于三江、李睿感慨道。
下一步,溆浦站派出所將繼續踐行“楓橋經驗”做法,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屢好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責,努力營造沿線生產經營良好的氛圍和環境。
責編: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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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湖南法治報